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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寿全:父亲卖儿还公债

来源: | 作者:张氏网 | 发布时间:2014-05-26 | 栏目:张氏名人 |
内容导读:        这是一段尘封已久的历史,打开她一股清风正气扑面而来,沁人心脾;掩上她一个的动人的廉政故事萦绕脑际,久久不散——                                             张寿全:卖儿还公债            
        这是一段尘封已久的历史,打开她一股清风正气扑面而来,沁人心脾;掩上她一个的动人的廉政故事萦绕脑际,久久不散——
                                            张寿全:父亲卖儿还公债
                                         张寿全讲述 本网整理
   我的父亲叫陈盛坤,中共党员,1961年至1968年任福建省永定县民政局科长,1969蒙冤入狱后含冤去逝,1980年平反。
   父亲年轻时参加革命游击队,追随刘永生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转战龙岩、永定等地,曾在一次战斗中光荣负伤大难不死,得以幸存。解放后,回到家乡永定县培丰镇长流埔头自然村,任埔头高级社(人民公社的前身)社长。
   故事发生在1956年,人民公社年代。
    这一天,担任永定县培丰镇向长流埔头村高级社社长(人民公社的前身)的父亲突然发现,自己亲手管理的一沓购买夜校汽油的发票不慎丢失了,这一沓发票价值100多元,在当时可以称是“一笔巨款”。这名经过游击战争洗礼的党员知道这是一笔债,虽然不是私债,无人追问,无人逼迫,但却是一笔必须无条件偿还的“公债”。 不还这笔债将有愧于共产党员的称号。
   在多方寻找发票未果的情况下,在东挪西借仍然无法凑足的情势下,陈盛坤作出一个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决定:卖掉惟一的儿子偿还公债。决定一出,当即遭到家人和家族成员的强烈反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在农村,儿子是传宗接代的希望,是后半辈子的依靠。惟一的儿子是陈家的香火,怎么能为了一笔“公债”断了陈家香火?
   母亲寻死,妻子反目,族人呵斥,却没有动摇父亲的还债决心。经过中间人的牵线,一纸契约,将时年11岁的儿子卖给了几公里外的孔夫村一户张姓人家。送走儿子后,父亲将卖儿所得的99元和东挪西借来的钱,一同凑足后把“公债”还了。
  亲生的儿子为了还“公债”卖往他乡,骨肉分离,天隔一方,对于别人而言是人生的最大悲哀,但对于父亲而言却是踏实轻松的,心上的一块石头终于落了地。
   也许是对父亲“卖儿还公债”义举的回报。历史峰回路转,几年后父亲又捡回了一个“儿子”。
  1961年,父亲调往县民政局工作。一次工作偶然,父亲发现收容所里来了一位7、8岁的流浪男孩。只见这个孩子一身邋遢,面黄肌瘦,神气萎靡,无精打采。父亲想起了自己的亲生儿子,一种特别的滋味在心中升腾,于是决定收养他。
  如果说当初是可怜这个孩子而收养是一种人的慈悲本能使然的话,那么当得知这个孩子是革命后代后更加坚定了收养这个孩子的决心就是一种未了的革命情结,体现的是一种共产党员的大爱精神。原来,这个孩子是原中共广东省大埔县委书记的孩子。父亲战斗牺牲后,母亲改嫁而成孤儿,流浪至永定。
   从此,父亲把这个孤儿带回了家,当作亲生儿子一样看待,供食供穿,送他读书,教他做人,养育他成人。
  父亲卖儿还公债,帮烈士抚养孤儿在当地传为佳话。父亲失去的是骨肉,赢得的是美名和称颂,播撒的是清廉种子,他的清正廉洁,大公无私的精神一直激励着我们成长,影响着我们要廉以修身,俭以养德。(张寿全 培丰中学退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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